火炬水封罐的设计原则
发布时间:2026年07月09日 1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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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封罐宜靠近火炬或放散塔根部设置。

同一个排放系统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火炬同时操作时,每个火炬均应设置水封罐。

不同火炬水封罐的水封高度宜分层设置。

相互备用的两个火炬宜设置共用的水封罐,但应设置满足两个火炬切换操作时所需要的安全吹扫气体的补充气体设施。

水封罐应具有撇除水面上积聚的凝结液的功能,并应能够分离直径大于或等于600μm的水滴。

水封罐内的有效水封水量应至少能够在可燃性气体排放管网出现负压时,满足水封罐入口立管3m充满水量。

卧式水封罐内不宜采用挡液板分割空间的方式撇除水面上积聚的凝结液。若采用此结构,应确保水封罐内的水量减去由挡液板分割开用于撇液空间的最大容积后的有效水封水量,以满足水封设计要求。

水封罐应设置U形溢流管(不得设切断阀门),溢流管的水封高度应大于或等于1.75倍水封罐内气相空间的最大操作压力(表)。

溢流管直径最小为DN50。其高点处管道下部内表面应与要求的水封液面处于同一水平高度。

U形溢流管高点上宜设DN25破真空接管,其高度宜大于或等于300mm。

破真空接管上不得设切断阀门。

U形溢流管溢流出口宜密闭接入含油或含硫污水系统。

溢流管上应设置视镜。

水封罐溢流补水量应使用限流孔板进行限制,流量应不大于U形溢流管自流能力的50%。

水封罐的设计压力不应小于0.7MPa(表),不考虑负压工况。

最冷月平均温度低于5℃时,水封罐应采取防冻措施。

可燃性气体排放温度大于100℃时,水封罐应设低液位报警及自动补水措施,保持水封水量。

水封罐还应设液位、温度、压力仪表和高液位报警。

水封罐宜选用卧式罐,其长度与直径的比值宜为2.5~6.0。

卧式水封罐内气体流动的径向截面积应大于或等于入口管道横截面积的3倍。

立式水封罐内气相空间的高度应大于或等于水封罐内径,且不得小于1m。

水封罐气体进出通道的型式宜为下列之一:

①卧式罐 气体从罐轴线垂直上部一端进入,从另一端排出。

②卧式罐 气体从罐轴线垂直上部中间进入,从两端排出。

③立式罐 气体从罐体径向进入,从罐体垂直轴线顶部排出。

水封罐气体入口应采用有效的气体分布结构,以防止由于密封水波动造成火炬脉冲式燃烧。

当水封罐气体入口底部采用齿状端面时,入口管底部至水封罐底的距离宜大于或等于0.25倍气体进口的内径。

水封罐内宜设置防止由于放空气体冲击而产生密封水的剧烈波动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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